舟委办[2009]23号
人才在我市跨越式发展中具有关键作用。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升三大定位”,推进“四海建设”决策,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在发展海洋经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中充分发挥人才保障和支撑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人才保障和支撑作用的总体要求
1、科学谋划人才发展的战略布局。着力加强人才资源开发战略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围绕海洋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编制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目标、任务、重点和举措。
2、大力推进以海洋产业为重点的人才高地建设。推进区域性特色明显的海洋经济人才队伍建设,重点突出港口物流、船舶修造、海洋旅游、海洋化工、海洋生物、海产品精深加工等人才的培养集聚,着力构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环境优化的海洋经济人才高地。
3、积极构建人才体制机制新格局。着力加强人才工作理念创新、体制创新和工作创新,进一步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努力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二、加快集聚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服务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
1、加强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根据我市发展海洋经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实施“355”人才开发计划,以我市科技重大专项、公共创新平台、重大建设工程、重点学科、高科技产业创业园区等为载体,通过3年努力,在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引进和培育50名领军式产业人才,引进和培育50个创新团队。其中具有国内同行业一流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分别达到5个左右,省内同行业处于较高水平的分别达到30个左右,力争10人以上进入省“300人”计划。加强创新团队建设资金投入机制的创新,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经批准认定并落户在我市的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的创业启动、创新资助等相关方面,以及市人才办开展推介、评审、项目洽谈考察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以创新团队所在单位投入为主体,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投入为辅助,社会化多渠道的创新团队资金投入机制。
2、鼓励企业单位引进国内外智力。围绕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积极开展智力项目引进工作,帮助指导海洋产业重点企业组织国外专家开展智力项目服务,建立引智管理信息网络,健全项目评估制度;积极拓展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渠道,通过到国外举办海外人才招聘活动等形式,引进海洋产业高层次人才。加强同国内著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对拥有科学技术成果或掌握高新技术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通过项目合作、创办企业、提供科技咨询服务,以及举办“船博会”、“经贸洽谈会”、“创意软件人才创业大赛”等方式引进人才智力,为我市科技创新服务。
3、鼓励和支持各类优秀人才到企业创业创新。鼓励通过企业年金、商业保险等途径,为在企业从事技术开发的高层次人才建立补充医疗养老保险。对到我市省、市级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和经国家、省、市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认定的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科技创新孵化器、科技中介机构等企业科技创新平台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让工作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经本单位同意,报人事部门备案,其人事关系5年内可保留在原单位,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同时允许其回原单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其在企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期间的业绩,可作为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允许事业单位为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到企业工作。
三、大力培养为经济转型升级服务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
1、实施优秀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积极构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作体系,为不同层次的经营管理人才提供分层、分类培养。适应经济转型升级需要,开展“211”企业人才培养计划,打造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队伍。以“企业家论坛”集中打造20名全市顶尖企业经理人品牌,以“企业家协会”凝聚提升100名优秀创业经理人,以“企业家星期日课堂”为1000名经营管理人才提供企业内训途径。通过网络学院平台及组织优秀管理人员到国内著名高校学习、考察国内著名企业等途径丰富经济理论实务知识,拓宽视野,提升素质。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评价、培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强内部培训,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
2、推进重点产业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充分发挥舟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制度,“111”人才工程、海洋之星专家服务团的作用,按照选拔、培养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向企业和经济转型升级一线创业创新人才倾斜的要求,加快培养一批适应海洋经济发展需要的海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入实施“双百科技人才工程”,通过科研项目结对帮扶、组织科技攻关等形式,加大高层次人才对企业服务的力度。继续实施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工程,加快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根据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训市场需求,开发和引进我市产业急需的各类紧缺专业人才培养项目,由市政府资助,帮助企业专业人才升级。
3、强化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努力造就一支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建立与能力、业绩相挂钩的薪酬分配制度。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在高职院校学生中全面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高技能人才办公室,统筹规划,协力推进技能人才建设工作。实施万名技工培训工程,建立技师联系服务基地制度,充分发挥其在解决技术难题、实施精品工程项目和带徒传技方面重要作用。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扩张技能人才队伍总量,建立一支与临港产业相适应的产业大军。开展“首席技师”和“舟山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鼓励岗位成才,抓好技能考核鉴定工作,加强鉴定站所管理,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直接认定工作,健全职业资格认证制。
四、加快创建各类人才为经济转型升级发挥作用的平台
1、加快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坚持人才、项目、平台、环境四位一体,加强人才资源开发。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企业投资共建科研成果转化公共平台,引进大院名校共建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载体。抓好海洋开发研究院、市科技(人才)创业园区、市创意产业园区、舟山浙大网新科技园建设,探索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区。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和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推进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
2、大力推进校(院)企人才科技合作。探索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政府三位一体的人才科技合作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根据我市海洋产业发展需要,与高校(科研院所)加强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与企业和地方共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推进产业技术升级,催生新兴产业发展,同时集聚高端人才。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与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硕(博)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吸引硕(博)研究生来我市开展社会实践、课题研究、挂职锻炼等活动,市人才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资助。
3、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建设市和县(区)职业院校,规范办学方向和培养标准,根据产业和市场需求,积极发展与我市海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密切相关的学科专业,进一步发展壮大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群,培养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职业院校创新团队。加强企业和渔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以我市发展临港工业所紧缺的职业(工种)为导向,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在经济重镇普遍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规范建设标准,服务产业对技能人才需求。逐步形成我市临港工业发展所需的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提高培训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
五、完善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服务的人才工作运行管理机制
1、积极推进企业人才工作示范点建设。进一步明确企业人才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人才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的积极性。计划用3年时间,力争每年有10家左右企业单位建成市级人才工作示范点,形成一批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行业和区域重点人才基地,起到示范带动效应,整体推进企业人才工作。人才工作示范点企业优先享受人才引进培养各项优惠政策,在入住人才公寓、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方便。
2、进一步健全人才工作责任制度。牢固树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意识,抓好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尤其是主要领导的责任。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体现科学人才观的考核指标。完善县(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抓人才工作的职责落到实处。
3、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健全人才工作组织网络,进一步整合人才工作力量资源,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落实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检查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联络员制度及信息收集和反馈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加强督促检查。
六、进一步优化人才创业创新环境
1、加快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人才市场基础设施投入,建立完善为创业创新人才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整合市、县(区)两级人才、劳动力市场,培育和发展中国海洋人才网、浙江船舶人才市场、舟山人才网,加强与国内外区域性人才市场和行业性人才市场的合作,培育、规范和发展社会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实现优势互补。依托“舟山市人才公寓”的建成使用,建立高层次人才评荐服务中心,健全人才居住、创业、评荐、联谊、学习培训等服务功能,提升人才工作的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人才资源年度调查统计、企业紧缺急需人才预测预警制度,引导人才有序流动、有效配置。
2、加大对创业创新人才的财税支持。改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财政、税收等多种经济手段的积极作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在一定时期内按规定免征相关税费。创业投资企业在我市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加大对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对纳入国家科技计划的企业研发项目和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专项的高新技术项目,地方财政给予配套支持。进一步完善投融资体系,健全科技创新风险投资机制,探索建立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完善中小型科技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重大自主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利用贴息、补助等形式,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创业创新人才实施重大自主创新项目,增加风险补偿的对策和额度。
3、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重才爱才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力度,表彰奖励一批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和人才开发成效突出的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管理制度,规范选拔评比办法。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在我市科技进步、经济转型升级中各个领域作出创新成果的各类人才,引导全社会形成重视人才、爱惜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